聖路加福音 18
18
1耶穌又講一譬喻,旨在促使他們時常祈禱而不鬆弛, 2說:『某城市有一法官,不敬畏 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 3那城裏有一寡婦,往訪他,說:「求你主持公道,使我脫出敵手!」 4法官初時不願意,以後又自言自語道:「雖然我不敬畏神,也不尊重人, 5祗因這寡婦糾纏不已,還是維護她吧,否則她繼續來,終必使我疲憊不堪。」』 6主接着說:『你們聽了這不良的法官說的是甚麼。 7難道 神對那些朝夕呼籲祂的惠民,雖然忍耐多時,不加以庇護? 8我告訴你們,祂必迅速裁判!但是,當人之子到來,祂將見到地上有信仰嗎?』
9耶穌又對那些自以為是正直公義而睥睨一切的人講述這樣一個譬喻: 10『有二人上聖殿祈禱,其一係法利賽人,另一人乃稅務員。 11那法利賽人昂然站着,如此默禱——「 神!感謝你,我不像其他人類,貪婪勒索,為非作歹而又淫穢,更不像這稅務員。 12我一星期間禁食二次,將一切所得,獻上十分之一。」 13但是那稅務員遠遠恭立,不敢舉目朝天,祗是捶着胸說:「 神啊,求你施恩與我這獨一的罪人!」 14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到自己家裏,已經是宣告無罪,那人則不然,因為自尊者必被貶黜,謙遜者必升高。』
15有人甚至將嬰孩抱給耶穌,希望祂摸撫,徒眾看見便加以呵責。 16可是耶穌叫他們去,說:『讓嬰孩來我處,勿阻撓,因為天國是屬于這樣的人。 17阿們,我告訴你們!不像赤子承受天國者,即無法進身。』
18某官員問耶穌說:『善良的夫子!我應當如何為人,方能承受永恆的生命?』 19耶穌對他說:『你為何稱我為善?除了一位,即 神,無有善者! 20你知道天誡,即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盜竊,不可作偽證,應孝敬父母。』 21那人說:『這一切,我自幼即遵守了!』 22耶穌聽了,便對他說:『你仍缺少一事——將你一切所有變賣,賙濟窮人,從而你在天上有財物,然后來跟隨我。』 23那人聽了反極端憂愁,因為他非常富足。 24耶穌見其憂形于色,又說:『有財產者之入天國,何其難耶! 25駱駝穿過針眼門,反比富人進天國容易。』 26於是聽見的人都說:『然則誰能獲救?』 27耶穌說:『人之所不能, 神皆能。』 28至此,彼得說:『你看,我們拋棄了自己的一切來追隨你!』 29耶穌乃對大家說:『阿們,我告訴你們!沒有一人,為了 神的國,拋棄房屋或妻子、兄弟、父母、兒女, 30而不在今世多所收獲,在來世尚有永恆的生命。』
31耶穌帶領十二門徒,對他們說:『聽吧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凡是先知們寫下關于人之子各事,都必完成。 32祂必被人引渡與異族人,受嘲弄、侮辱、唾罵, 33經鞭撻後,將祂殺死,第三日翻身。』 34這一切,當時徒眾概不了解;其言隱隱約約,彼輩不知其所云為何。
35行近耶利哥,有一盲人坐在路旁行乞, 36聽見人群經過,便問是甚麼一回事。 37有人告訴他,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, 38他便狂叫說『大衛的後人耶穌,憐憫我!』 39走在前方的人申斥他,叫他肅穆,但他愈益喊叫『大衛的後人,憐憫我!』 40耶穌止步,命人將他帶去,待其行近,便問: 41『你要我為你做點甚麼?』那人說:『主,讓我再看見!』 42於是耶穌對他說:『再看見吧!你的信心醫治了你。』 43那人立刻重見光明,同時跟隨耶穌,歌頌 神;所有目睹的人,也讚美 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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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路加福音 18: 蕭鐵笛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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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gital edition of a New Testament (1967) by Rev. Theodore E. Hsiao (1898-1984). Created by Simon Wong. Digital edition © United Bible Societies, 2017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