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馬太福音 5:29-30

聖馬太福音 5:29-30 包爾騰-柏漢理譯本

若右眼陷爾於罪、即剜而棄之。寧失百體之一、免至全身見投於地獄。 若右手陷爾於罪。則砍而棄之、寧失百體之一、免至全身見投於地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