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18:1-18

以西结书 18:1-18 CUNPSS-神

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 「你们在 以色列 地怎么用这俗语说『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』呢?」 主耶和华说: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 以色列 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 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;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 「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: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 以色列 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 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;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-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 「他若生一个儿子,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-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。 「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,不照样去做;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 以色列 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 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 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;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 至于他父亲;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