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5:21-28
马太福音 5:21-28 新标点和合本, 神版 (CUNPSS-神)
「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『不可杀人』;又说:『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拉加的,难免公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魔利的,难免地狱的火。 所以,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,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礼物。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,就赶紧与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,审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监里了。 我实在告诉你,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,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。」 「你们听见有话说:『不可奸淫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
马太福音 5:21-28 当代译本 (CCB)
“你们听过吩咐古人的话,‘不可杀人,杀人的要受审判。’ 但我告诉你们,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发怒的,要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白痴的,要受公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笨蛋的,难逃地狱的火。 “所以,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,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过节, 就该把祭物留在祭坛前,先去跟他和好,然后再来献祭。 “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,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,以免他把你交给审判官,审判官把你交给差役,把你关进监牢。 我实在告诉你,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,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 “你们听过这样的话,‘不可通奸。’ 但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。
马太福音 5:21-28 新译本 (CNVS)
“你们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:‘不可杀人,杀人的必被判罪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凡是向弟兄发怒的,必被判罪。人若说弟兄是‘拉加’,必被公议会审判;人若说弟兄是‘摩利’,必难逃地狱的火。所以你在祭坛上献供物的时候,如果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,就当在坛前放下供物,先去与弟兄和好,然后才来献你的供物。趁着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,要赶快与他和解,免得他抓你去见法官,法官把你交给狱警,关在监里。我实在告诉你,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,否则决不能从那里出来。 “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:‘不可奸淫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凡是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心里已经犯了奸淫。
马太福音 5:21-28 中文标准译本 (CSBS)
“你们听过那吩咐古人的话:‘ 不可杀人。 杀人的,当遭受审判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所有向他弟兄发怒的,当遭受审判;骂他弟兄‘废物’的,当遭受议会的审判;骂‘蠢货’的,当遭受烈火的地狱。 所以,如果你在祭坛献上祭物的时候,在那里想起弟兄向你怀着怨, 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坛前,先去与弟兄和好,然后再回来献上你的祭物。 你要趁着与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,赶快与他和解,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,审判官把你交给差役,你就会被投进监狱了。 我确实地告诉你:除非你还清了最后的一个铜币,否则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 “你们听过那吩咐 : ‘不可通奸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所有怀着欲念看女人的,就已经在心里和她通奸了。
马太福音 5:21-28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“你们听过有对古人说:‘不可杀人’;‘凡杀人的,必须受审判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向弟兄动怒的,必须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废物的,必须受议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白痴的,必须遭受地狱的火。 所以,你在祭坛上献祭物的时候,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, 就要把祭物留在坛前,先去跟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祭物。 你同告你的冤家还在路上,就要赶快与他讲和,免得他把你送交给法官,法官交给警卫,你就下在监里了。 我实在告诉你,就是有一个大文钱还没有还清,你也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” “你们听过有话说:‘不可奸淫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