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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4:1-24

申命記 4:1-24 RCUV

「現在, 以色列 啊,聽我所教導你們的律例典章,要遵行,好使你們存活,得以進入耶和華-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,承受為業。 我吩咐你們的話,你們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,好叫你們遵守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命令,就是我所吩咐你們的。 你們已親眼看見耶和華因 巴力‧毗珥 所做的。凡隨從 巴力‧毗珥 的人,耶和華-你的上帝都從你中間除滅了。 只有你們這緊緊跟隨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人,今日全都存活。 看,我照著耶和華-我的上帝所吩咐我的,將律例和典章教導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 你們要謹守遵行;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和聰明。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,必說:『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聰明!』 哪一大國有神明與他們相近,像耶和華-我們的上帝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? 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,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律法呢? 「但你要謹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靈,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,又免得在你一生的年日這些事離開你的心,總要把它們傳給你的子子孫孫。 你在 何烈山 站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的那日,耶和華對我說:『你為我召集百姓,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,使他們活在世上的日子,可以學習敬畏我,又可以教導他們的兒女。』 那時,你們近前來,站在山下;山上有火燃燒,直沖天頂,並有黑暗、密雲、幽暗。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,你們聽見說話的聲音,只有聲音,卻沒有看見形像。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,就是十條誡命,並將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。 那時,耶和華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導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」 「所以,你們為自己的緣故要分外謹慎;因為耶和華在 何烈山 ,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,你們沒有看見任何形像。 惟恐你們的行為敗壞,為自己雕刻任何形狀的偶像,無論是男像或女像, 或地上任何走獸的像,或任何飛在空中有翅膀的鳥的像, 或地上任何爬行動物的像,或地底下任何水中魚的像。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,看見耶和華-你的上帝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辰,就是天上的萬象,就被誘惑去敬拜它們,事奉它們。 耶和華將你們從 埃及 帶領出來,脫離鐵爐,是要你們成為他產業的子民,像今日一樣。 「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,起誓不容我過 約旦河 ,不讓我進入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。 我只好死在這地,不能過 約旦河 ;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。 你們要謹慎,免得忘記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與你們所立的約,為自己雕刻任何形狀的偶像,就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禁止的, 因為耶和華-你的上帝是吞滅的火,是忌邪的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