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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12:3-10

出埃及記 12:3-10 RCUV

你們要吩咐 以色列 全會眾說:本月初十,各人要按著家庭取羔羊,一家一隻羔羊。 若一家的人太少,吃不了一隻羔羊,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;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。 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、一歲的公羔羊, 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;那日黃昏的時候, 以色列 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。 他們要取一些血,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。 當晚要吃羔羊的肉;要用火烤了,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。 不可吃生的,或用水煮的,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。 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;若有留到早晨的,要用火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