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2:21-35
路加福音 2:21-35 RCUV
滿了八天,他們就給孩子行割禮,又給他起名叫耶穌;這是他還沒有在母腹裏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。 按 摩西 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,他們就帶著孩子上 耶路撒冷 去,要把他獻給主。 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:「凡頭生的男子必歸主為聖」; 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,用一對斑鳩,或用兩隻雛鴿獻祭。 那時,在 耶路撒冷 有一個人,名叫 西面 ;這人又公義又虔誠,素常盼望 以色列 的安慰者來到,又有聖靈在他身上。 他得了聖靈的啟示,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。 他受了聖靈的感動,進入聖殿,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,要照律法的規矩而行。 西面 就把他抱過來,稱頌上帝說: 「主啊,如今可以照你的話, 容你的僕人安然去世; 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, 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: 是啟示外邦人的光, 是你民 以色列 的榮耀。」 孩子的父母因論耶穌的這些話就驚訝。 西面 給他們祝福,又對孩子的母親 馬利亞 說:「這孩子被立,是要叫 以色列 中許多人跌倒,許多人興起;又要成為毀謗的對象, 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;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劍刺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