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0:12-20
利未記 10:12-20 CCB
摩西 對 亞倫 及其兩個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:「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做成無酵餅,在壇邊吃,因為這是至聖之物。 你們要在聖潔之處吃,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。這是耶和華對我的吩咐。 至於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,你們和你們的子孫可以在潔淨的地方吃。因為在 以色列 人所獻的平安祭中,這是你們應得之份。 在獻火祭的脂肪時,要把作舉祭的腿肉和作搖祭的胸肉,一起帶到耶和華面前作為搖祭搖一搖,這些永遠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,正如耶和華的吩咐。」 摩西 到處尋找那隻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卻發現那隻羊已經被焚燒了。他憤怒地對 亞倫 剩下的兩個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: 「你們為什麼不在聖潔之處吃這贖罪祭?這是至聖之物,耶和華賜給你們是要叫你們為會眾擔罪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。 既然這祭牲的血沒有被帶進聖所,你們本應按照我的吩咐在聖潔之處吃這祭肉。」 亞倫 對 摩西 說:「看啊,他們今天向耶和華獻贖罪祭和燔祭,卻有這樣的災禍發生在我身上。今天我如果吃了這贖罪祭的祭肉,耶和華會悅納嗎?」 摩西 聽了 亞倫 的回答,感到滿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