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1-15
利未記 27:1-15 CCB
耶和華對 摩西 說: 「你要告訴 以色列 人:如果有人許下特別的願,以付身價的方式奉獻一個人給耶和華,就要為被奉獻者估定身價。 以聖所的秤為準,要為二十至六十歲的男子估價十兩銀子, 女子則估價七兩銀子; 五至二十歲的男子估價四兩銀子,女子則估價二兩銀子; 滿月至五歲的男子估價一兩銀子,女子則估價半兩多銀子; 六十歲以上的男子估價三兩銀子,女子則估價二兩銀子。 如果許願的人因貧窮而負擔不起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價。 「如果有人許願獻牲畜給耶和華作供物,所獻的牲畜就會成為聖物。 不可更換所獻的牲畜,不可以壞換好,也不可以好換壞。如果更換,兩頭牲畜都會成為聖物。 如果許願獻的是不潔淨的牲畜,即不能獻給耶和華作供物的牲畜,那人就要把牲畜帶到祭司面前, 由祭司評定牠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 那人如果有意贖回,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。 「如果有人把房子分別出來獻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評定房子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 那人如果想贖回房子,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,房子便仍歸他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