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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7:22-38

利未記 7:22-38 CCB

耶和華對 摩西 說: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你們不可吃牛、綿羊或山羊的脂肪。 自然死亡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的脂肪也不可吃,但可以作其他用途。 無論誰吃了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祭牲的脂肪,都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 你們無論住在哪裡,都不可吃鳥和獸的血。 凡吃血的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 耶和華對 摩西 說: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凡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,都要從平安祭中取出一份獻給耶和華作禮物。 他要親手將這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,將祭牲的脂肪和胸肉帶來,在耶和華面前將胸肉搖一搖,當作搖祭獻上。 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壇上焚燒,胸肉歸 亞倫 及其子孫。 你們要把平安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,歸給祭司。 要把右腿歸給 亞倫 子孫中獻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。 因為耶和華已經從 以色列 人獻的平安祭中,把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,賜給祭司 亞倫 及其子孫,這是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永遠當得的份。 從 亞倫 及其子孫受膏為祭司事奉耶和華開始,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他們應得之份。 祭司受膏之日,耶和華就命令 以色列 人把這部分祭肉分給他們,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之份。」 以上是獻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過祭、平安祭和授聖職時所獻之祭的條例。 這些條例是耶和華在 西奈 山上吩咐 摩西 的。當天, 摩西 命令 以色列 人在 西奈 曠野向耶和華獻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