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以理書 簡介
簡介
《但以理書》是猶太人在異教君王統治下,忍受苦難的時期寫成的,主旨在於宣示世界的歷史是在 神的主權掌管之下。作者以故事和異象,鼓勵當時的猶太人: 神將打擊暴君的統治,恢復他子民的主權。
本書可分為兩部分:
一.第1章是全書的序言,第2至6章以巴比倫和波斯王國時代為背景,描述但以理及跟他一起流亡的同伴的故事。他們在外邦帝國的政治中心—王宮中作見證,堅守自己的信仰,不玷污自己,拒絕崇拜偶像,恆切禱告,藉着對 神的信心和順服勝過了敵人。
二.第7至12章是但以理看見的一連串異象,以象徵性的事物表示巴比倫和若干帝國的興衰,預言歷史的走向和以色列民的將來,直到 神普世永恆的國度從天而降。這些異象加上第2章國王夢見的金像,構成本書深邃的歷史預見,啟示人類歷史盡在 神主權掌管之下。輪番登上歷史舞臺的強權帝國,必定照着預言一一興起衰落;而以色列民從流亡各地直到末後之日,所度過的日子也已定了(9.24)。
本書在壓迫的環境下,沿用特殊的文體寫作,文體與其他先知書分別很大,屬於天啟文學,書中充滿高度象徵性的語言和含有末世性的意象,而且分別以希伯來文(1.1—2.4上;8.1—12.13)和亞蘭文(2.4下—7.28)撰寫。
作者
傳統認為本書是由但以理撰寫的(至少是他以第一身自述的段落),他的經歷與異象構成書中的內容。但以理名字的意思是「 神為我施行審判」。先知原出身猶大貴族門第,在亡國前作為第一次被擄的人(代下36.5—8;但1.1—6)帶到巴比倫,因其智慧學識過人而受賞識,先後在巴比倫與瑪代波斯王朝擔任要職。親眼見證自己祖國的滅亡、巴比倫的滅亡及波斯國的興起,工作長達七十多年。
本書的寫作日期一向備受爭議,由主前六世紀到二世紀的說法都有。
提要
一.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在巴比倫的事蹟(1.1—6.28)
1. 神與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同在(1.1—3.30)
2. 夢境、牆上的字和獅子坑(4.1—6.28)
二.但以理的異象(7.1—12.13)
1. 四獸的異象(7.1—28)
2. 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(8.1—9.27)
3. 最後的異象:天上的使者和末日(10.1—12.13)
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經文 2006,2010香港聖經公會
版權所有 香港聖經公會
本會歡迎作者、出版者或機構於書籍、刊物或其他媒體中引用《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》經文。凡引用不超過一千節經文,其中不包含完整的書卷,或只佔書刊或產品內容一半以下,使用者無須預先獲得本會批准。惟必須在書刊或產品的版權頁或顯眼處註明:「經文引自《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》,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,蒙允准使用。」
除上述情況外,使用者無論以任何形式引用《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》經文,包括印刷、影印、錄音、視像,或任何資料儲存、複製或傳送,均須先得本會書面許可。
但以理書 簡介
簡介
《但以理書》是猶太人在異教君王統治下,忍受苦難的時期寫成的,主旨在於宣示世界的歷史是在 神的主權掌管之下。作者以故事和異象,鼓勵當時的猶太人: 神將打擊暴君的統治,恢復他子民的主權。
本書可分為兩部分:
一.第1章是全書的序言,第2至6章以巴比倫和波斯王國時代為背景,描述但以理及跟他一起流亡的同伴的故事。他們在外邦帝國的政治中心—王宮中作見證,堅守自己的信仰,不玷污自己,拒絕崇拜偶像,恆切禱告,藉着對 神的信心和順服勝過了敵人。
二.第7至12章是但以理看見的一連串異象,以象徵性的事物表示巴比倫和若干帝國的興衰,預言歷史的走向和以色列民的將來,直到 神普世永恆的國度從天而降。這些異象加上第2章國王夢見的金像,構成本書深邃的歷史預見,啟示人類歷史盡在 神主權掌管之下。輪番登上歷史舞臺的強權帝國,必定照着預言一一興起衰落;而以色列民從流亡各地直到末後之日,所度過的日子也已定了(9.24)。
本書在壓迫的環境下,沿用特殊的文體寫作,文體與其他先知書分別很大,屬於天啟文學,書中充滿高度象徵性的語言和含有末世性的意象,而且分別以希伯來文(1.1—2.4上;8.1—12.13)和亞蘭文(2.4下—7.28)撰寫。
作者
傳統認為本書是由但以理撰寫的(至少是他以第一身自述的段落),他的經歷與異象構成書中的內容。但以理名字的意思是「 神為我施行審判」。先知原出身猶大貴族門第,在亡國前作為第一次被擄的人(代下36.5—8;但1.1—6)帶到巴比倫,因其智慧學識過人而受賞識,先後在巴比倫與瑪代波斯王朝擔任要職。親眼見證自己祖國的滅亡、巴比倫的滅亡及波斯國的興起,工作長達七十多年。
本書的寫作日期一向備受爭議,由主前六世紀到二世紀的說法都有。
提要
一.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在巴比倫的事蹟(1.1—6.28)
1. 神與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同在(1.1—3.30)
2. 夢境、牆上的字和獅子坑(4.1—6.28)
二.但以理的異象(7.1—12.13)
1. 四獸的異象(7.1—28)
2. 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(8.1—9.27)
3. 最後的異象:天上的使者和末日(10.1—12.13)
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經文 2006,2010香港聖經公會
版權所有 香港聖經公會
本會歡迎作者、出版者或機構於書籍、刊物或其他媒體中引用《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》經文。凡引用不超過一千節經文,其中不包含完整的書卷,或只佔書刊或產品內容一半以下,使用者無須預先獲得本會批准。惟必須在書刊或產品的版權頁或顯眼處註明:「經文引自《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》,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,蒙允准使用。」
除上述情況外,使用者無論以任何形式引用《和合本2010(和合本修訂版)》經文,包括印刷、影印、錄音、視像,或任何資料儲存、複製或傳送,均須先得本會書面許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