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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4:13-26

利未記 4:13-26 和合本2010 - 神版

「 以色列 全會眾若犯了錯,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,而有了罪,會眾看不出這隱藏的事; 他們一知道犯了罪,就要獻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,牽牠到會幕前。 會眾的長老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,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。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,帶到會幕那裏。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,在耶和華面前對着幔子彈七次,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會幕內,耶和華面前壇的四個翹角上,再把其餘的血全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底座上。 他要取出公牛所有的脂肪,燒在壇上。 他要處理這牛,正如處理那頭贖罪祭的公牛一樣,他要如此去做。祭司要為他們贖罪,他們就蒙赦免。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,像燒前一頭公牛一樣;這是會眾的贖罪祭。 「官長若犯罪,在任何事上無意中犯了一條耶和華—他的 神所吩咐的禁令,而有了罪,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,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。 他要按手在羊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把牠宰了;這是贖罪祭。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贖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壇的四個翹角上,再把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底座上。 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燒在壇上,正如平安祭的脂肪一樣。祭司要為他的罪贖了他,他就蒙赦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