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
18
天國裏誰最大
(可9.33–37;路9.46–48)
1當時,門徒前來問耶穌:「天國裏誰是最大的?」 2耶穌叫一個小孩子來,讓他站在他們當中, 3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像小孩子一樣,絕不能進天國。 4所以,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,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。 5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納我。」
拒絕罪的誘惑
(可9.42–48;路17.1–2)
6「凡使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裏。 7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它使人跌倒;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! 8如果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扔掉。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,比有兩手兩腳被扔進永火裏還好。 9如果你一隻眼使你跌倒,就把它挖出來扔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比有兩隻眼被扔進地獄的火裏還好。」
迷羊的比喻
(路15.3–7)
10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輕看這些小子中的一個;我告訴你們,他們的天使在天上,常見我天父的面。#18.10有古卷加「11 人子來,為要拯救失喪的人。」
12「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,其中一隻走迷了路,你們的意見如何?他豈不留下這九十九隻在山上,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? 13若是找到了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為這一隻羊歡喜,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! 14你們#18.14有古卷是「我」。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,不願意失去這些小子中的一個。」
如何對待有過錯的弟兄
15「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#18.15「得罪你」:有古卷是「犯罪」。,你要去,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; 16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,因為『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』。 17他若是不聽他們,就去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。
18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 19我又實在#18.19有古卷沒有「實在」。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 20因為,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不饒恕人的惡僕
21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夠嗎?」 22耶穌說:「我告訴你,不是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 23因為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。 24他開始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僕人來。 25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。 26那僕人就俯伏向他叩頭,說:『寬容我吧,我都會還你的。』 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 28那僕人出來,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,就揪着他,扼住他的喉嚨,說:『把你所欠的還我!』 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,我會還你的。』 30他不肯,卻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了所欠的債。 31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,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。 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; 33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,像我憐憫你嗎?』 34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司刑的,直到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 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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