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4:1-45
申命記 4:1-45 CNV
“以色列人哪,現在你們要聽我向來教訓你們遵行的律例和典章,使你們可以活著,可以進去得著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賜給你們的地作產業。我吩咐你們的話,你們不可增加,也不可減少,好使你們遵守我吩咐你們的,就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命令。耶和華因巴力.毘珥的事所行的,你們都親眼看見了;所有跟隨巴力.毘珥的人,耶和華你們的 神都從你們中間消滅了。只有你們緊緊倚靠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人,今日全都活著。看哪,我照著耶和華我的 神吩咐我的,把律例和典章教訓你們,好讓你們在將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,因為在萬民的眼中看來,這就是你們的智慧和聰明;他們一聽見這一切律例,就必定說:‘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聰明啊。’哪一個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這樣親近,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,在我們每次呼求他的時候,與我們親近一樣呢?又哪一個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和典章,像我今日在你面前頒布的這一切律法呢? “你只要自己謹慎,又要謹守你的心思,免得你忘了你親眼看見的事,又免得這些事在你有生之日離開你的心;總要把這些事傳給你的子子孫孫,免得你忘了你在何烈山,站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的那天。那時耶和華對我說:‘你要為我召集眾民,我要叫他們聽我的話,使他們在那地上生活的日子,可以學習敬畏我,又可以教訓自己的兒女。’那時,你們走前來,站在山下;山上有火燒著,火燄沖天,又有黑暗、密雲和幽暗。耶和華從火中對你們說話;你們只聽見聲音,卻沒有看見形象;只有聲音,把他的約,就是他吩咐你們遵守的那十條誡命,向你們宣布出來;又把它們寫在兩塊石版上。那時,耶和華也吩咐我把律例和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將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 “所以你們要特別小心,謹慎自己,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一天,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象;恐怕你們敗壞自己,為自己製造偶像,製造任何神像的形象,無論是男像或是女像,或是地上各種走獸的像,或是飛翔在空中各類有翅膀的雀鳥的像,或是地上各種爬行的動物的像,或是地底下水裡各樣魚類的像。又恐怕你抬頭望天,看見日、月、星,就是天上萬象的時候,就被勾引,去敬拜和事奉它們,那原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分給天下萬民享用的。耶和華卻把你們從埃及,從鐵爐那裡領出來,作他自己的產業,自己的人民,像今日一樣。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,向我發怒,並且起誓不讓我過約旦河,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那美地。我只有死在此地,不得過約旦河;你們卻可以過去,取得那美地作產業。你們要自己謹慎,免得你們忘記了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,你們就為自己製造偶像,製造任何神像的形象,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不可作的。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是烈火,是忌邪的 神。 “你們生子生孫,在那地住久了的時候,如果你們敗壞自己,製造偶像,製造任何神像的形象,行耶和華你的 神看為惡的事,惹他發怒,我今日就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證,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取得為業的地上迅速滅亡;你們必不能在那地長久生存,必全被消滅。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;在耶和華要領你們所到的萬國中,你們剩下的人數必不多。在那裡你們必事奉人手所做的神,就是用木頭石頭做成的,不能看、不能聽、不能吃、不能聞的神。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 神;如果你一心一意尋找他,就必尋見。日後,你落在患難中,這些事都臨到你身上的時候,你必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,聽從他的話;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原是滿有憐憫的 神,他必不丟棄你,不毀滅你,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的列祖所立的約。 “你問問在你以前過去的日子,自從 神創造人在地上以來,從天這邊到天那邊,有沒有人行過這樣的大事,聽過像這樣的事呢?有沒有一個民族聽見 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,像你聽見的一樣,還能活著呢?有沒有一位神嘗試藉著試驗、神蹟、奇事、戰爭、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,以及大而可畏的事,把一國的人民從別的國中領出來,像耶和華你們的 神在埃及,在你們面前為你們所作的一切事呢?這是要顯明給你看,使你知道,只有耶和華是 神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。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,為要教導你;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大火,並且叫你聽到他從火中所說的話。因為他愛你的列祖,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,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,為要把比你大比你強的民族,從你面前趕走,然後領你進去,把他們的地賜給你作產業,像今日一樣。所以今天你要知道,也要記在心裡;天上地下,只有耶和華是 神;除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了。你要遵守我今日吩咐你的律例和誡命,使你和你的子孫得享福樂,也使你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那地上得享長壽。” 那時,摩西在約旦河東,日出的方向,把三座城分別出來,讓那些素無仇恨、無心誤殺人的,可以逃到那裡去;逃到這三座城的一座去的,都可以活著:為流本人,分出了在曠野平原的比悉;為迦得人,分出了基列的拉末;為瑪拿西人,分出了巴珊的哥蘭。 以下是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立的律法,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,對他們所說的法度、律例和典章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