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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帖記 2:12-18

以斯帖記 2:12-18 CNV

每個少女輪流進宮見亞哈隨魯王之前,都要照著女子的規例潔淨身體十二個月,因為女子潔身的規例是這樣:六個月用沒藥油,六個月用香品和婦女潔身用的其他物品。那時,少女進去見王是這樣的:從女院到王宮的時候,她所要的都要給她。她晚上進去,次日早晨回到第二女院去,交給管理妃嬪的沙甲,就是王的太監;除非王喜悅她,題名召她,她就不再進去見王。末底改的叔叔亞比孩的女兒以斯帖,就是末底改收養作自己女兒的,輪到她進去見王的時候,除了王的太監,掌理女子的希該所預備的以外,以斯帖別無所求;看見以斯帖的,都喜愛她。 亞哈隨魯王執政第七年十月,就是提別月,以斯帖被帶進王宮去見亞哈隨魯王。王愛以斯帖超過所有其他的女子;在所有的處女中,她在王的面前,最得王的恩寵與喜愛;王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頭上,立她為王后,代替瓦實提。王為他的文武百官大擺筵席,就是以斯帖的婚筵,又向各省頒布休假一天,並且照著王的厚意,頒賜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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