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12:1-16
出埃及記 12:1-16 CNV
耶和華在埃及地告訴摩西和亞倫說:“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,為一年的第一個月。你們要告訴以色列全體會眾說:本月初十,他們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,一家一隻。如果一家的人太少,吃不了一隻羊羔,家長就要和靠近他家的鄰居按著人數共取一隻。你們預備羊羔的時候,要按著各人的食量計算。你們的羊羔要毫無殘疾,一歲以內的公羊;你們可以從綿羊或山羊裡取。你們要把羊羔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體會眾要把羊羔宰殺。他們要取點血,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兩邊的門柱和門楣上。當那一夜,你們要吃羊羔的肉,肉要用火烤了,和無酵餅與苦菜一同吃,不可吃生的,也不可用水煮;只可吃用火烤的。頭、腿和內臟都一起吃。你們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;如果有一點留到早晨,就要用火燒掉。你們要這樣吃羊羔:腰間束上帶,腳上穿著鞋,手中拿著杖,快速地吃;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因為在那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地,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,無論是人或是牲畜,都要殺掉;我也要審判埃及的一切神祇,我是耶和華。這血要在你們居住的房屋上作你們的記號;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,一看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,災禍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毀滅你們。這一日必作你們的記念日;你們要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;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節日作永遠的定例。 “你們要吃無酵餅七天;可是第一天就要把酵從你們的家中除去;因為從第一日起直到第七日,凡吃有酵之物的,那人必從以色列中被除滅。第一日你們要有聖會,第七日你們也要有聖會;這兩日之內,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,一切工作都不可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