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5:11-20
路加福音 15:11-20 CNV
耶穌又說:“某人有兩個兒子。小兒子對父親說:‘爸爸,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。’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。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收拾一切,到遠方去了,在那裡生活放蕩,浪費錢財。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,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,就窮困起來;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。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,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,可是沒有人給他。他醒悟過來,說:‘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,又有豐富的食物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?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’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。他還在遠處時,他父親看見了他,就動了慈心,跑過去抱著他,連連與他親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