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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5:4-24

路加福音 15:4-24 CNV

“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,失去一隻,不把九十九隻留下在曠野,去尋找那失落的,直到找著呢?既找著了,就歡歡喜喜地放在肩上,回到家裡,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‘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,因為我失去的羊已經找到了!’我告訴你們,因為一個罪人悔改,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樂,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樂更大。 “或是一個女人,有十個銀幣,失去一個,哪能不點上燈,打掃屋子,細細地找,直到找著呢?既找著了,就請朋友鄰舍來,說:‘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,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銀幣,已經找到了。’我告訴你們,因為一個罪人悔改, 神的使者也必這樣為他歡樂。” 耶穌又說:“某人有兩個兒子。小兒子對父親說:‘爸爸,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。’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。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收拾一切,到遠方去了,在那裡生活放蕩,浪費錢財。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,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,就窮困起來;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。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,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,可是沒有人給他。他醒悟過來,說:‘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,又有豐富的食物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?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’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。他還在遠處時,他父親看見了他,就動了慈心,跑過去抱著他,連連與他親吻。兒子說:‘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’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‘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把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要吃喝快樂,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。’他們就歡樂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