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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:21-35

路加福音 2:21-35 CNV

滿了八天,替孩子行割禮的時候,就給他起名叫耶穌,就是他成胎之前,天使所起的。 滿了潔淨的日子,他們就按著摩西的律法,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,奉獻給主。正如主的律法所記:“所有頭生的男孩,都當稱為聖歸給主。”又照著主的律法所說的獻上祭物,就是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。 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面,這人公義虔誠,一向期待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,又有聖靈在他身上。聖靈啟示他,在死前必得見主所應許的基督,他又受聖靈感動進了聖殿。那時,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,要按著律法的規矩為他行禮。西面就把他接到手上,稱頌 神說: “主啊,現在照你的話, 釋放僕人平平安安地去吧! 因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, 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, 為要作外族人啟示的光, 和你民以色列的榮耀。” 他父母因論到他的這些話而希奇。西面給他們祝福,對他母親馬利亞說:“看哪!這孩子被立,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,許多人興起,又要成為反對的目標,這樣,許多人心中的意念就要被揭露出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