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2:1-21
馬太福音 12:1-21 CNV
安息日那天,耶穌從麥田經過;他的門徒餓了,就摘了些麥穗來吃。法利賽人看見了,就對他說:“你看,你的門徒作了安息日不可作的事。”耶穌對他們說:“大衛和跟他在一起的人,在飢餓的時候所作的,你們沒有念過嗎?他不是進了 神的殿,吃了他和跟他在一起的人不可以吃,只有祭司才可以吃的陳設餅嗎?律法書上記著:安息日,祭司在殿裡供職,觸犯了安息日,也不算有罪;你們也沒有念過嗎?我告訴你們,這裡有一位是比聖殿更大的。如果你們明白‘我喜愛憐憫,不喜愛祭祀’這句話的意思,就不會把無罪的定罪了。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” 耶穌離開那裡,來到他們的會堂。會堂裡有一個人,他的一隻手枯乾了。有人問耶穌:“在安息日治病,可以嗎?”目的是要控告耶穌。耶穌回答:“你們當中有哪一個,他僅有的一隻羊在安息日跌進坑裡,會不把羊抓住拉上來呢?人比羊貴重得多了!所以,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。”於是對那人說:“伸出手來!”他把手一伸,就復原了,好像另一隻手一樣。法利賽人出去,商議怎樣對付耶穌,好殺掉他。 耶穌知道了,就離開那裡。有很多人跟隨他,他醫好他們所有的病人,又囑咐他們不可替他張揚。這就應驗了以賽亞先知所說的: “看哪!我所揀選的僕人, 我所愛,心裡所喜悅的; 我要把我的靈賜給他, 他必向萬國宣揚公理。 他不爭吵,也不喧嚷, 人在街上聽不見他的聲音。 壓傷的蘆葦,他不折斷, 將殘的燈火,他不吹滅; 直到他施行公理,使公理得勝。 萬民都要寄望於他的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