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14:17-35
民數記 14:17-35 CNV
現在求主大發能力,照著你說過的話:‘耶和華不輕易發怒,且有豐盛的慈愛;他赦免罪孽和過犯;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罪孽,自父到子,直到三四代。’求你照著你的大慈愛,饒恕這人民的罪孽,好像你從埃及直到現在,常赦免這人民一樣。” 耶和華說:“我就照著你的話,赦免他們;但是,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全地要被耶和華的榮耀充滿。這些見過我的榮耀,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的人,仍然試探了我這十次,不聽從我的話;他們決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起誓應許之地;藐視我的,一個也不能看見那地。但是我的僕人迦勒,因他另有一個心志,專心跟從我,我必把他領進他去過的那地;他的子孫也必得著那地為業。現在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山谷中,明天你們要回轉,從到紅海路上,起行到曠野去。”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說:“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要到幾時呢?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,我都聽見了。你要對他們說:‘耶和華說,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照著你們所說給我聽的,對待你們:你們的屍體必倒在這曠野;你們中間被數點過的,就是按著你們的數目,從二十歲及以上,向我發過怨言的,都不得進入我起誓給你們居住的那地;只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可以進去。但是你們的孩子,就是你們所說他們必被擄掠的,我要把他們領進去,他們必得著你們厭棄的那地。至於你們,你們的屍體必倒在這曠野。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,擔當你們背信之罪,直到你們的屍體在曠野都滅盡了。照著你們窺探那地的日數共四十天,一天算一年,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,你們就知道我為甚麼與你們作對。’我耶和華已經說了,我必要這樣對待這聚集反抗我的惡會眾;他們要在這曠野滅盡,在這裡死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