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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4:22-29

申命記 14:22-29 CUNP-神

「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-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-你的神。 當耶和華-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-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,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將銀子包起來,拿在手中,往耶和華-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。 你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清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;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-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。 「住在你城裏的 利未 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,積存在你的城中。 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 利未 人,和你城裏寄居的,並孤兒寡婦,都可以來,吃得飽足。這樣,耶和華-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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