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4:1-24
申命記 4:1-24 CUNP-神
「 以色列 人哪,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,你們要聽從遵行,好叫你們存活,得以進入耶和華-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,承受為業。 所吩咐你們的話,你們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,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華-你們神的命令。 耶和華因 巴力‧毗珥 的事所行的,你們親眼看見了。凡隨從 巴力‧毗珥 的人,耶和華-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。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-你們神的人,今日全都存活。 我照着耶和華-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;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、聰明。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,必說:『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聰明!』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,像耶和華-我們的神、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?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、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? 「你只要謹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靈,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、這事離開你的心;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。 你在 何烈山 站在耶和華-你神面前的那日,耶和華對我說:『你為我招聚百姓,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,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,可以學習敬畏我,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。』 那時你們近前來,站在山下;山上有火焰沖天,並有昏黑、密雲、幽暗。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,你們只聽見聲音,卻沒有看見形像。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,就是十條誡,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。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」 「所以,你們要分外謹慎;因為耶和華在 何烈山 、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,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。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,雕刻偶像,彷彿甚麼男像女像, 或地上走獸的像,或空中飛鳥的像, 或地上爬物的像,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。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,見耶和華-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,就是天上的萬象,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。 耶和華將你們從 埃及 領出來,脫離鐵爐,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,像今日一樣。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,起誓必不容我過 約旦河 ,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。 我只得死在這地,不能過 約旦河 ;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。 你們要謹慎,免得忘記耶和華-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,為自己雕刻偶像,就是耶和華-你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; 因為耶和華-你的神乃是烈火,是忌邪的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