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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 7:11-28

希伯來書 7:11-28 CUNP-神

從前百姓在 利未 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,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,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,照 麥基洗德 的等次,不照 亞倫 的等次呢?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,律法也必須更改。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,那支派裏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。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 猶大 出來的;但這支派, 摩西 並沒有提到祭司。 倘若照 麥基洗德 的樣式,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,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。 他成為祭司,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,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。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:「你是照着 麥基洗德 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」 先前的條例,因軟弱無益,所以廢掉了, (律法原來一無所成)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;靠這指望,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。 再者,耶穌為祭司,並不是不起誓立的。 至於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;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:「主起了誓,決不後悔,你是永遠為祭司。」 既是起誓立的,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。 那些成為祭司的,數目本來多,是因為有死阻隔,不能長久。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,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。 凡靠着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着,替他們祈求。 像這樣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。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百姓的罪獻祭;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把這事成全了。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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