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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伯記 31:1-12

約伯記 31:1-12 CUNP-神

我與眼睛立約, 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? 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, 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?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, 災害臨到作孽的呢?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, 數點我的腳步呢? 我若與虛謊同行, 腳若追隨詭詐; (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, 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;)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, 我的心若隨着我的眼目,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;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, 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。 我若受迷惑,向婦人起淫念, 在鄰舍的門外蹲伏, 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, 別人也與她同室。 因為這是大罪,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。 這本是火焚燒,直到毀滅, 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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