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31:1-40
約伯記 31:1-40 CUNP-神
我與眼睛立約, 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? 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, 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?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, 災害臨到作孽的呢?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, 數點我的腳步呢? 我若與虛謊同行, 腳若追隨詭詐; (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, 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;)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, 我的心若隨着我的眼目,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;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, 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。 我若受迷惑,向婦人起淫念, 在鄰舍的門外蹲伏, 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, 別人也與她同室。 因為這是大罪,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。 這本是火焚燒,直到毀滅, 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。 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, 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; 神興起,我怎樣行呢? 他察問,我怎樣回答呢? 造我在腹中的,不也是造他嗎? 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? 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, 或叫寡婦眼中失望, 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, 孤兒沒有與我同吃; ( 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,好像父子一樣; 我從出母腹就扶助 寡婦。)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, 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;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, 為我祝福; 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, 舉手攻擊孤兒; 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, 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。 因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; 因他的威嚴,我不能妄為。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, 對精金說:你是我的倚靠; 我若因財物豐裕, 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; 我若見太陽發光, 明月行在空中, 心就暗暗被引誘, 口便親手; 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, 又是我背棄在上的神。 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, 見他遭災便高興; ( 我沒有容口犯罪, 咒詛他的生命;) 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, 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? ( 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, 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;) 我若像 亞當 遮掩我的過犯, 將罪孽藏在懷中; 因懼怕大眾, 又因宗族藐視我使我驚恐, 以致閉口無言,杜門不出;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! (看哪,在這裏有我所劃的押, 願全能者回答我!) 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裏! 我必帶在肩上,又綁在頭上為冠冕。 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, 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。 我若奪取田地,這地向我喊冤, 犂溝一同哭泣; 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, 或叫原主喪命; 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, 長惡草代替大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