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0:12-20
利未記 10:12-20 CUNP-神
摩西 對 亞倫 和他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 、 以他瑪 說:「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,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,因為是至聖的。 你們要在聖處吃;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;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。 所搖的胸,所舉的腿,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。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;因為這些是從 以色列 人平安祭中給你,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。 所舉的腿,所搖的胸,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要歸你和你兒子,當作永得的分,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。」 當下 摩西 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誰知已經焚燒了,便向 亞倫 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 、 以他瑪 發怒,說: 「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,主又給了你們,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,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? 看哪,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去,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,在聖所裏吃這祭肉。」 亞倫 對 摩西 說:「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,我又遇見這樣的災,若今天吃了贖罪祭,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?」 摩西 聽見這話,便以為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