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1-15
利未記 27:1-15 CUNP-神
耶和華對 摩西 說: 「你曉諭 以色列 人說:人還特許的願,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。 你估定的,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要按聖所的平,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。 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。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,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,女子估定十舍客勒。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,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,女子估定三舍客勒。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,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,女人估定十舍客勒。 他若貧窮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。 「所許的若是牲畜,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,都要成為聖。 人不可改換,也不可更換,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。若以牲畜更換牲畜,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。 若牲畜不潔淨,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。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;牲畜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是。 他若一定要贖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。 「人將房屋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估定價值。房屋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定。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要贖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歸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