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21:33-44
馬太福音 21:33-44 CUNP-神
「你們再聽一個比喻: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,周圍圈上籬笆,裏面挖了一個壓酒池,蓋了一座樓,租給園戶,就往外國去了。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,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。 園戶拿住僕人,打了一個,殺了一個,用石頭打死一個。 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,比先前更多;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。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,意思說:『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。』 不料,園戶看見他兒子,就彼此說:『這是承受產業的。來吧,我們殺他,佔他的產業!』 他們就拿住他,推出葡萄園外,殺了。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?」 他們說:「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,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着時候交果子的園戶。」 耶穌說:「經上寫着: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 這是主所做的,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 所以我告訴你們,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,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。 誰掉在這石頭上,必要跌碎;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,就要把誰砸得稀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