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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14:17-35

民數記 14:17-35 CUNP-神

現在求主大顯能力,照你所說過的話說: 『耶和華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,赦免罪孽和過犯;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』 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,好像你從 埃及 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。」 耶和華說:「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。 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。 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 埃及 與曠野所行的神蹟,仍然試探我這十次,不聽從我的話, 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。凡藐視我的,一個也不得看見; 惟獨我的僕人 迦勒 ,因他另有一個心志,專一跟從我,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;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。 亞瑪力 人和 迦南 人住在谷中,明天你們要轉回,從 紅海 的路往曠野去。」 耶和華對 摩西 、 亞倫 說: 「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,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? 以色列 人向我所發的怨言,我都聽見了。 你們告訴他們,耶和華說:『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。 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,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、從二十歲以外、向我發怨言的, 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;惟有 耶孚尼 的兒子 迦勒 和 嫩 的兒子 約書亞 才能進去。 但你們的婦人孩子,就是你們所說、要被擄掠的,我必把他們領進去,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。 至於你們,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; 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,擔當你們淫行的罪,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。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,一年頂一日,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,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, 我-耶和華說過,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;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,在這裏死亡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