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7:1-9
哥林多前書 7:1-9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我說男不近女倒好。 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 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的,不是命你們的。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 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
哥林多前書 7:1-9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;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。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張的權柄,權柄在丈夫;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張的權柄,權柄在妻子。 夫妻不可忽略對方的需求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在兩相情願下暫時分房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你們。 我說這話是出於容忍,不是命令。 我願眾人像我一樣;但是各人都有來自 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 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他們若能維持獨身像我一樣就好。 但他們若不能自制,就應該嫁娶,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結婚為妙。
哥林多前書 7:1-9 新譯本 (CNV)
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:“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”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,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。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權在丈夫;照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權在妻子。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。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。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,並不是命令。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 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,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;但如果不能自制,就應當結婚,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。
哥林多前書 7:1-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;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。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張的權柄,權柄在丈夫;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張的權柄,權柄在妻子。 夫妻不可忽略對方的需求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在兩相情願下暫時分房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你們。 我說這話是出於容忍,不是命令。 我願眾人像我一樣;但是各人都有來自上帝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 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他們若能維持獨身像我一樣就好。 但他們若不能自制,就應該嫁娶,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結婚為妙。
哥林多前書 7:1-9 當代譯本 (CCB)
關於你們信上所寫的事,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是好的。 不過,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 夫妻雙方都應當盡自己的本分,過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丈夫才有權;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妻子才有權。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雙方同意,才可以暫時分房,以便專心祈禱。以後,二人仍要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你們。 我這麼說是准許你們這樣做,並非命令你們。 雖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樣獨身,但每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,有的是這樣,有的是那樣。 至於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們若能像我一樣就好了。 但他們若不能自制,就應該結婚,因為與其慾火攻心還不如結婚為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