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7:14-19
申命記 17:14-19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「你到了耶和華—你 神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在其中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我四圍所有的國家一樣』, 你一定要立耶和華—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你的王。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人為你的王,不可立你弟兄之外的外邦人治理你。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為加添馬匹使百姓回 埃及 去,因耶和華曾對你們說:『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 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免得他的心偏離;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 他登了國度的王位之後,要在 利未 家的祭司面前,將這律法書為自己抄寫一份在書卷上。 這書要存在他那裏,他一生的年日要誦讀,好使他學習敬畏耶和華—他的 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,
申命記 17:14-19 新譯本 (CNV)
“你進了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,佔領了那地,居住在那裡的時候,如果你說:‘我要立一位君王治理我,像我四圍的列國一樣。’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的人作君王管理你;你要從你的兄弟中立一位作你的君王;不可立你的兄弟以外的人作王管理你。只是君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人民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馬匹,因為耶和華曾經對你們說過:‘你們不可再回到那條路去。’他也不可為自己加添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離了耶和華;也不可為自己積蓄極多的金錢。 “他登上了國位的時候,就要把利未支派的祭司面前的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份副本。那份副本要常在他身邊,他一生的年日都要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。
申命記 17:14-1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「你到了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在其中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我四圍所有的國家一樣』, 你一定要立耶和華-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你的王。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人為你的王,不可立你弟兄之外的外邦人治理你。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為加添馬匹使百姓回 埃及 去,因耶和華曾對你們說:『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 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免得他的心偏離;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 他登了國度的王位之後,要在 利未 家的祭司面前,將這律法書為自己抄寫一份在書卷上。 這書要存在他那裏,他一生的年日要誦讀,好使他學習敬畏耶和華-他的上帝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