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8:1-14
申命記 18:1-14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「祭司 利未 人和 利未 全支派必在 以色列 中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; 因為耶和華-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,事奉。 「 利未 人無論寄居在 以色列 中的哪一座城,若從那裏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 就要奉耶和華-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 利未 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」 「你到了耶和華-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着行。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 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-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 你要在耶和華-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」 「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-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申命記 18:1-14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「 利未 家的祭司和 利未 全支派在 以色列 中沒有分得產業;他們可以吃耶和華的火祭,那是他的產業。 他在弟兄中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的。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。 因為耶和華—你的 神從你眾支派中揀選他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、事奉。 「 利未 人若離開他在 以色列 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 就要在那裏奉耶和華—他 神的名事奉,正如他的眾弟兄 利未 人在耶和華面前侍立一樣。 除了賣祖產所得的以外,他們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。」 「你到了耶和華—你 神所賜你之地,不可學那些國家行可憎惡的事。 你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星象的、行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 施符咒的、招魂的、行巫術的和求問死人的。 凡做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因這可憎惡的事,耶和華—你的 神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。 你要向耶和華—你的 神作完全人。 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家都聽從觀星象的和占卜的,但是耶和華—你的 神從來不准你這樣做。」
申命記 18:1-14 新譯本 (CNV)
“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個支派,在以色列中,必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的,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他們應得的一份。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應許他們的。 “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: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你也要把初熟的五穀、新酒、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給他。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的子孫,可以常常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職。 “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裡的利未人,離開了那裡,一心一意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去,他就可以奉耶和華他的 神的名供職,像他的眾兄弟利未人在那裡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一樣。除了他從父家承受的產業以外,他還可以得著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。 “你到了耶和華你的 神要賜給你的那地的時候,那些外族人可厭可惡的事,你不可學習去行。在你中間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兒女獻作火祭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算命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念咒的、問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因為行這些事的,都是耶和華厭惡的;就是因為這些可厭可惡的事的緣故,耶和華你的 神才把他們從你的面前趕走。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。 “因為你要趕走的那些民族,都聽從算命的和占卜的;至於你,耶和華你的 神卻不容許你這樣行。
申命記 18:1-14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「 利未 家的祭司和 利未 全支派在 以色列 中沒有分得產業;他們可以吃耶和華的火祭,那是他的產業。 他在弟兄中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的。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。 因為耶和華-你的上帝從你眾支派中揀選他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,事奉。 「 利未 人若離開他在 以色列 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 就要在那裏奉耶和華-他上帝的名事奉,正如他的眾弟兄 利未 人在耶和華面前侍立一樣。 除了賣祖產所得的以外,他們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。」 「你到了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之地,不可學那些國家行可憎惡的事。 你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星象的、行法術的 、行邪術的、 施符咒的、招魂的、行巫術的和求問死人的。 凡做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因這可憎惡的事,耶和華-你的上帝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。 你要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作完全人。 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家都聽從觀星象的和占卜的,但是耶和華-你的上帝從來不准你這樣做。」
申命記 18:1-14 當代譯本 (CCB)
「 利未 祭司及其他 利未 支派的人在 以色列 不可擁有土地。他們吃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那是他們的產業。 他們在眾支派中沒有自己的產業,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這是祂的應許。 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、腮頰和胃應歸祭司。 你們要給祭司初收的五穀、新酒、新油和初剪的羊毛。 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從各支派中揀選了 利未 人,讓他們世代奉祂的名侍立供職。 「 以色列 境內任何地方的 利未 人若願意離開自己所住的城,一心要去耶和華選定的地方, 他可以像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的其他 利未 人一樣,在那裡奉他的上帝耶和華之名事奉。 除了變賣產業所得之外,他還可以分到與其他祭司同等分量的祭物。 「你們進入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,不可仿效當地民族的可憎行徑。 你們當中不可有人焚燒自己的子女作祭物,不可有人占卜、算命、作法、行邪術、 念咒、做靈媒、行巫術或求問亡靈。 凡做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正是因為當地的民族做這些可憎之事,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才要當著你們的面把他們趕走。 你們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純全無過。 「你們將要趕走的那些民族聽信術士和巫師,但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不准你們仿效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