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—我們 神的,但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,為要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」
“奧祕的事,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 神的,只有顯露的事,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,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”
「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─我們上帝的,但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,為要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」
「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-我們神的;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,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」
「奧秘的事屬於我們的上帝耶和華,只有顯明的事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,以便我們可以遵守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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