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2:11-21
加拉太書 2:11-21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後來, 磯法 到了 安提阿 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 從 雅各 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 其餘的 猶太 人也都隨着他裝假,甚至連 巴拿巴 也隨夥裝假。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 磯法 說:「你既是 猶太 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 猶太 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 猶太 人呢?」 我們這生來的 猶太 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 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1-21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後來, 磯法 到了 安提阿 ,因為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反對他。 從 雅各 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出,跟外邦人疏遠了。 其餘的 猶太 人也都隨着他裝假,甚至連 巴拿巴 也隨夥裝假。 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 磯法 說:「你既是 猶太 人,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,不按照 猶太 人的樣子生活,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 猶太 人的樣子生活呢?」 我們生來就是 猶太 人,不是外邦罪人; 可是我們知道,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,因為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。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自己卻還被視為罪人,那麼,基督是罪的用人嗎?絕對不是!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,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。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 神活着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 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 神的恩;如果義是藉着律法而獲得,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1-21 新譯本 (CNV)
可是,磯法到了安提阿的時候,因為他有該責備的地方,我就當面反對他。從雅各那裡來的人還沒有到以前,他和外族人一同吃飯;但他們來到了,他因為怕那些守割禮的人,就從外族人中退出來,和他們分開。其餘的猶太人也和他一同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受了影響,跟著他們裝假。但我一見他們所行的不合福音的真理,就當眾對磯法說:“你是猶太人,生活既然像外族人而不像猶太人,怎麼還勉強外族人跟隨猶太人的規矩呢?”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,不是外族中的罪人;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是靠行律法;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。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然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使人犯罪的嗎?絕對不是。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,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。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;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的;他愛我,為我捨己。我不廢棄 神的恩;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1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後來, 磯法 到了 安提阿 ,因為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反對他。 從 雅各 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出,跟外邦人疏遠了。 其餘的 猶太 人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 巴拿巴 也隨夥裝假。 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 磯法 說:「你既是 猶太 人,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,不按照 猶太 人的樣子生活,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 猶太 人的樣子生活呢?」 我們生來就是 猶太 人,不是外邦罪人; 可是我們知道,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,因為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。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自己卻還被視為罪人,那麼,基督是罪的用人嗎?絕對不是!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,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。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上帝活著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上帝的恩;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獲得,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1-21 當代譯本 (CCB)
後來, 磯法 到了 安提阿 ,因他做錯了事,我就當面反對他。 從 雅各 那裡來的人抵達之前,他和外族的信徒一起吃飯。但那些人抵達以後,他因為怕那些堅持行割禮的 猶太 人批評,就與外族的信徒分開了。 其他 猶太 基督徒也跟著他裝假,甚至連 巴拿巴 也隨從了他們的虛偽。 我看見他們不照福音的真理行,就當眾對 磯法 說:「你身為 猶太 人,如果行事為人像外族人,不像 猶太 人,又怎能強迫外族人按 猶太 人的規矩生活呢?」 我們生來是 猶太 人,不是外族罪人, 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,而是靠信耶穌基督。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,以便因信基督被稱為義人,而不是靠遵行律法,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稱為義人。 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被稱為義人,結果卻仍是罪人,難道基督助長罪惡嗎?當然不是!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,就表明我是罪人。 其實,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。 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。我如今活在肉身中的生命是靠信上帝的兒子活著,祂愛我,為我捨命。 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,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得到義,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