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2:15-21
加拉太書 2:15-21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我們生來就是 猶太 人,不是外邦罪人; 可是我們知道,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,因為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。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自己卻還被視為罪人,那麼,基督是罪的用人嗎?絕對不是!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,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。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 神活着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 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 神的恩;如果義是藉着律法而獲得,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5-21 新譯本 (CNV)
我們生來是猶太人,不是外族中的罪人;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是靠行律法;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。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然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使人犯罪的嗎?絕對不是。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,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。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;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的;他愛我,為我捨己。我不廢棄 神的恩;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5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我們生來就是 猶太 人,不是外邦罪人; 可是我們知道,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,因為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。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自己卻還被視為罪人,那麼,基督是罪的用人嗎?絕對不是!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,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。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上帝活著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上帝的恩;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獲得,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5-21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我們這生來的 猶太 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 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加拉太書 2:15-21 當代譯本 (CCB)
我們生來是 猶太 人,不是外族罪人, 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,而是靠信耶穌基督。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,以便因信基督被稱為義人,而不是靠遵行律法,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稱為義人。 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被稱為義人,結果卻仍是罪人,難道基督助長罪惡嗎?當然不是!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,就表明我是罪人。 其實,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。 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。我如今活在肉身中的生命是靠信上帝的兒子活著,祂愛我,為我捨命。 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,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得到義,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