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6:24-30
利未記 6:24-30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耶和華曉諭 摩西 說: 「你對 亞倫 和他的子孫說,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要在耶和華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;這是至聖的。 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。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,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。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銅器裏,這銅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淨。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這是至聖的。 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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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 利未記 6利未記 6:24-30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: 「你要吩咐 亞倫 和他的子孫說,贖罪祭的條例是這樣: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;這是至聖的。 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;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。 凡摸這祭肉的都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濺在衣服上,你要在聖處洗淨那濺到血的衣服。 煮這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祭物是在銅器裏煮,要把這銅器擦淨,用水沖洗。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;這是至聖的。 若將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,為要在聖所贖罪,那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燒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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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 利未記 6利未記 6:24-30 新譯本 (CNV)
耶和華對摩西說:“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:贖罪祭的律例是這樣:贖罪祭牲應在宰殺燔祭牲的地方,在耶和華面前宰殺,這是至聖的。獻這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牲;在會幕院子裡的聖潔地方吃。接觸過這祭肉的,必成為聖。沾了祭牲的血,必須清理;血濺在衣服上,應該在聖潔的地方洗淨,煮祭物的瓦器卻要打碎;如果煮祭物的是銅器,只需用水沖洗。祭司家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祭肉;這是至聖的。但是任何贖罪祭,如果它的血帶進了會幕在聖所內進行贖罪,祭肉就不可吃;必須用火燒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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