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0:32-39
馬太福音 10:32-39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(和合本2010 - 神版)
「所以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 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,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,而是刀劍。 因為我來是要叫 『人與父親對立, 女兒與母親對立, 媳婦與婆婆對立。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。』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勝過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得着性命的,要喪失性命;為我喪失性命的,要得着性命。」
馬太福音 10:32-39 新譯本 (CNV)
“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;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。 “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,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;我並沒有帶來和平,卻帶來刀劍,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: 人與父親作對, 女兒與母親作對, 媳婦與婆婆作對,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。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屬我的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屬我的;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屬我的。顧惜自己生命的,必要喪掉生命;但為我犧牲生命的,必要得著生命。
馬太福音 10:32-3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「所以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 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,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,而是刀劍。 因為我來是要叫 『人與父親對立, 女兒與母親對立, 媳婦與婆婆對立。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。』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勝過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得著性命的,要喪失性命;為我喪失性命的,要得著性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