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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言 6:16-35

箴言 6:16-35 新譯本 (CNV)

耶和華恨惡的事有六樣, 連他心裡厭惡的,共有七樣, 就是高傲的眼、 說謊的舌頭、 流無辜人血的手、 圖謀惡事的心、 快跑行惡的腳、 說謊的假證人, 和在弟兄中散布紛爭的人。 我兒,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, 不可離棄你母親的訓誨。 要把它們常常繫在你的心上, 綁在你的頸項上。 你行走的時候,它們必引導你; 你睡覺的時候,它們必保護你; 你醒來的時候,它們必和你交談。 因為誡命是燈,訓誨是光, 出於管教的責備是生命之道, 能保護你遠離邪惡的女人, 遠離妓女諂媚的舌頭。 你心裡不要貪戀她的美色, 也不要給她的媚眼勾引。 因為妓女使人只剩一塊餅, 通姦的婦人獵取人寶貴的生命。 如果人把火藏在懷裡, 他的衣服怎能不燒著呢? 如果人在火炭上行走, 他的腳怎能不灼傷呢? 凡是和別人的妻子通姦的,也是這樣; 凡是親近她的,都必不免受罰。 盜賊因飢餓偷竊充飢, 人不會鄙視他。 但如果他被捉住,就要七倍償還, 要把他家裡所有的財物都交出來。 和婦人通姦的,實在無知; 行這事的,是自我毀滅。 他必遭受擊打,被凌辱, 他的恥辱永不能塗抹。 因為嫉妒激起了丈夫的烈怒, 使他在報仇的時候,必不留情。 任何賠償,他都不接受, 縱使你餽送許多禮物,他也不肯罷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