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0
10
耶穌揀選十二使徒
(可3.13-19;路6.12-16)
1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,給他們權柄,能驅趕污靈和醫治各樣的疾病。 2這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:頭一個叫西門(又稱彼得),還有他弟弟安得烈,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弟弟約翰, 3腓力和巴多羅買,多馬和稅吏馬太,亞勒腓的兒子雅各,和達太, 4激進黨的西門,還有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。
耶穌差遣十二使徒
(可6.7-13;路9.1-6)
5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,吩咐他們說:「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;撒瑪利亞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; 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。 7要邊走邊傳,說『天國近了』。 8要醫治病人,使死人復活,使痲瘋病人潔淨,把鬼趕出去。你們白白地得來,也要白白地給人。 9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; 10途中不要帶行囊,不要帶兩件內衣,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,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。 11你們無論進哪一城、哪一村,要打聽那裏誰是合適的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離開的時候。 12進他家時,要向那家請安。 13那家若配得平安,你們所求的平安就臨到那家;若不配得,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。 14凡不接待你們,不聽你們話的人,你們離開那家,或是那城的時候,要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。 15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方所受的,比那城還容易受呢!」
將來的迫害
(可13.9-13;路21.12-19)
16「看哪!我差你們出去,如同羊進入狼群,所以你們要機警如蛇,純真如鴿。 17你們要防備那些人,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議會,也要在會堂裏鞭打你們。 18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統治者和君王面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。 19當人把你們交出時,不要擔心怎樣說話,或說甚麼話。到那時候,必賜給你們該說的話, 20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,而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面說的。 21兄弟要把兄弟、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;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,害死他們。 22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。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。 23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,就逃到另一城去。#有古卷加「若那城的人迫害你們,就逃到別的城去。」我實在告訴你們,以色列的城鎮,你們還沒有走遍,人子就要來臨。
24「學生不高過老師,僕人不高過主人。 25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,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,也就夠了。既然有人罵一家的主人是『別西卜』#「別西卜」:鬼王的名。,更何況他的家人呢?」
不要懼怕
(路12.2-7)
26「所以,不要怕他們,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。 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。 28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,才要怕他。 29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#「銅錢」:參「度量衡表」。嗎?你們的父若不許,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 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。 31所以,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!」
在人的面前認基督
(路12.8-9)
32「所以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 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
作門徒的代價
(路12.51-53;14.26-27)
34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,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,而是刀劍。 35因為我來是要叫
『人與父親對立,
女兒與母親對立,
媳婦與婆婆對立。
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。』
37愛父母勝過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勝過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38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39得著性命的,要喪失性命;為我喪失性命的,要得著性命。」
論賞賜
(可9.41)
40「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;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。 41把先知當作先知接納的,必得先知的賞賜;把義人當作義人接納的,必得義人的賞賜。 42無論誰,只因門徒的名,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一定會得到賞賜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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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© 2006, 2010 香港聖經公會。蒙允許使用。 Scripture Text of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© 2006, 2010 Hong Kong Bible Society. Used by permissi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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