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鴻書 1
1
# 本章從第二到第八節原文是字母詩。 1論尼尼微的默示,伊勒歌斯人那鴻所見異象的書。
耶和華向尼尼微發怒
2耶和華是忌邪#「忌邪」:原文是「妒忌」,意思是「不容許有對立的神明」。、報應的上帝。
耶和華施報應,大有憤怒;
耶和華向他的敵人報應,
向他的仇敵懷怒。
3耶和華不輕易發怒,大有能力,
但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。
他的道路在旋風和暴風之中,
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。
4他斥責海,使海枯乾,
使一切江河乾涸。
巴珊和迦密衰殘,
黎巴嫩的花草也衰殘了。
5大山因他震動,
小山也都融化;
大地在他面前突起,
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。
6他發憤恨,誰能立得住呢?
他發烈怒,誰能當得起呢?
他的憤怒如火傾洩而出,
磐石因他崩裂。
7耶和華本為善,
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,
並且認識那些投靠他的人;
8但他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其地方#「其地方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起來攻擊的人」。,
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。
9你們籌劃何種計謀攻擊耶和華呢?
他必終結一切,
仇敵#「仇敵」或譯「災難」。不會再度興起。
10你們像雜亂的荊棘,
像喝醉了的人,
又如枯乾的碎秸,全然燒滅。
11有一人從你那裏出來,
圖謀邪惡,設惡計攻擊耶和華。
12耶和華如此說:
「他們雖然勢力強大,人數眾多,
也要被剪除,歸於無有。
我雖曾使你受苦,
卻不再使你受苦。
13現在,我要從你身上折斷他的軛,
解開捆綁你的繩索。」
14耶和華已經發命令,指著你說:
「你的名下必不再留後;
我要從你神明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,
我必因你的卑賤,為你預備墳墓。」
15看哪,山上有報佳音、傳平安之人的腳蹤。
猶大啊,守你的節期,
還你的願吧!
因為惡人不再侵犯你,
他已滅絕淨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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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鴻書 1: RCU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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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© 2006, 2010 香港聖經公會。蒙允許使用。 Scripture Text of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© 2006, 2010 Hong Kong Bible Society. Used by permissi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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