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耳可傳福音書 12:29-31

馬耳可傳福音書 12:29-31 馬殊曼-拉撒文理譯本

耶穌 答之曰。眾誡之最先乃此云。 以色耳勒 聽也。主我等之神者乃一主也。 又爾必以全心全靈全悟全力而愛主爾神也此乃最先之誡也。 又第二誡如之。即爾必愛爾鄰如己也無誡大於斯二者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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