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18:15-35
马太福音 18:15-35 RCUVSS
“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要去,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他若听你,你就赢得了你的弟兄; 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个或两个人同去,因为‘任何指控都要凭两个或三个证人的口述才能成立’。 他若是不听他们,就去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税吏。 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 我又实在告诉你们,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。 因为,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,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” 那时, 彼得 进前来,对耶稣说:“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够吗?” 耶稣说:“我告诉你,不是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个七次。 因为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。 他开始算的时候,有人带了一个欠一万他连得的仆人来。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,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儿女,以及一切所有的都卖了来偿还。 那仆人就俯伏向他叩头,说:‘宽容我吧,我都会还你的。’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,把他释放了,并且免了他的债。 那仆人出来,遇见一个欠他一百个银币的同伴,就揪着他,扼住他的喉咙,说:‘把你所欠的还我!’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说:‘宽容我吧,我会还你的。’ 他不肯,却把他下在监里,直到他还了所欠的债。 同伴们看见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愤,把这一切的事都告诉了主人。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,对他说:‘你这恶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; 你不应该怜悯你的同伴,像我怜悯你吗?’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司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所欠的债。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