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记 3:8-14
以斯帖记 3:8-14 CCB
哈曼 对 亚哈随鲁 王说:“有一个民族散居在王境内各省的众民族中,他们的律例与各族的律例不同,他们不遵守王的律例,所以容忍他们对王不利。 王若愿意,就请降旨消灭他们。我愿捐六百八十万两银子交给管理国事的人,纳入王的库房。” 于是,王摘下手上的戒指,交给 犹太 人的仇敌—— 亚甲 人 哈米大他 的儿子 哈曼 , 对他说:“这些银子归你,这个民族也交给你,随你处置。” 一月十三日,王的书记被召来,他们以 亚哈随鲁 王的名义,照 哈曼 的吩咐,用各省的文字和各族的语言写谕旨,用王的戒指盖印,送交各总督、各省省长和各族首领。 谕旨由信差送到王的各省,限令在一天之内,也就是亚达月十三日,即十二月十三日,把 犹太 人的男女老少全部铲除、杀光、灭尽,并夺取他们的财物。 谕旨的抄本作为法令颁布到各省,通知各族为那天做好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