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5:23-34
利未记 25:23-34 CCB
“你们不可永远卖掉土地,因为土地是我的,你们只不过是寄居在那片土地上的过客。 你们购买每一块土地时,都必须让原主保留赎回的权利。 如果有人因贫穷而卖掉土地,他的近亲要把卖掉的土地赎回来。 如果无人为他赎回,而他自己渐渐富裕起来,有能力赎回, 他要计算卖掉土地的年数,退还距下个禧年所剩年数的地价,便可以赎回自己的土地。 如果他没有能力赎回,所卖的土地在禧年之前要属于买主。到了禧年,买主必须把土地归还原主。 “如果有人卖掉自己城里的房子,要保留一年赎回权。卖掉房子的一年之内,他可以赎回。 如果一年之内他没有赎回,房子便永远归买主所有,就是到了禧年也不用归还。 如果房子在四围无墙的乡村,要视房子为乡下的土地,原主可以赎回;到了禧年,买主必须将房子归还。 在 利未 人的城邑里, 利未 人永远有权赎回所卖的房子。 如果他们没有赎回,到了禧年要把房子归还他们,因为在 利未 人的城里, 利未 人的房屋是他们在 以色列 人中所拥有的产业。 但不可出卖 利未 人城郊的草场,那是他们永远拥有的产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