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8:1-17

路加福音 18:1-17 CNVS

耶稣对他们讲一个比喻,论到人必须常常祈祷,不可灰心。他说:“某城里有一个法官,不惧怕 神,也不尊敬人。那城里有一个寡妇,常常来到他那里,说:‘求你给我伸冤,使我脱离我的对头!’他多次不肯,后来心里说:‘我虽然不惧怕 神,也不尊敬人,只是因为这寡妇常常来麻烦我,就给她伸冤吧,免得她不断地来缠扰我。’”主说:“你们听听这不义的法官所说的话吧。难道 神不会为昼夜呼吁他的选民伸冤吗?难道 神会耽误他们吗?我告诉你们,他要快快地给他们伸冤。然而人子来的时候,在世上找得到这种信心吗?” 耶稣向那些自恃为义、轻视别人的人,讲了这个比喻:“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祈祷,一个是法利赛人,一个是税吏。法利赛人站着,祷告给自己听,这样说:‘ 神啊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,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,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献十分之一。’税吏却远远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:‘ 神啊,可怜我这个罪人!’我告诉你们,这个人回家去,比那个倒算为义了。因为高抬自己的,必要降卑;自己谦卑的,必要升高。” 有人抱着婴孩到耶稣面前,要他触摸他们。门徒看见了,就责备那些人。耶稣却叫他们过来,说:“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,不要禁止他们,因为 神的国正属于这样的人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 神的国的,决不能进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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