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:19-25

加拉太书 3:19-25 CSBS

那么,为什么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被加上的,直到那蒙应许的后裔来临;律法是藉着天使,通过中保的手所规定的。 不过中保没有为一方的,神却是一位。 那么,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?绝对不是!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,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。 然而,经上的话把万物都圈在罪孽之下,为要使这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,赐给那些相信的人。 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,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,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。 这样,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,直到基督,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。 不过,这信仰既然已经临到,我们就不在导师之下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