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5:23-34

利未记 25:23-34 CSBS

“土地不可永久卖断,因为地是我的,你们在我面前是佃户、是寄居的。 你们所得的任何土地,都要允许人有土地的赎回权。 如果你的弟兄贫穷,以致卖了他的一些地产,他那有赎回权的近亲就要来,赎回这弟兄所卖的。 如果没有谁可为这人赎回地产,但他自己后来手头宽裕了,有了足够的钱来赎回, 他就要计算卖地的年数,把差额偿还给那与他交易的人,这样他就可以回归自己的地业。 但如果他手头没有足够的钱赎回,他所卖的就要留在买主手中,直到禧年。不过到了禧年,那地就要退还,使原主回归自己的地业。 “如果有人卖了城墙内的住宅,他的赎回权在出售后的一整年有效,这期间他有赎回权。 如果满了一整年没有赎回,城墙内这栋房屋就要世世代代永久归属那买主,即使到了禧年也不必退还。 但村庄的房屋,四围无城墙,所以算为在郊外的地产,这些房屋有赎回权,到了禧年要退还。 “至于 利未 人的城镇,就是他们得为业的城,其中的房屋, 利未 人有永久赎回权。 如果有 利未 人无力赎回,他们得为业的城中所出售的房屋,到了禧年必须退还,因为 利未 人城里的房屋是他们在 以色列 子民中的产业。 此外,他们城郊的牧野不可出售,因为那是他们永久的产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