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4:1-14

申命记 4:1-14 CUNPSS-神

「 以色列 人哪,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,你们要听从遵行,好叫你们存活,得以进入耶和华-你们列祖之 神所赐给你们的地,承受为业。 所吩咐你们的话,你们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,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华-你们 神的命令。 耶和华因 巴力‧毗珥 的事所行的,你们亲眼看见了。凡随从 巴力‧毗珥 的人,耶和华-你们的 神都从你们中间除灭了。 惟有你们专靠耶和华-你们 神的人,今日全都存活。 我照着耶和华-我 神所吩咐的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,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。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;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、聪明。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,必说:『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聪明!』 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,像耶和华-我们的 神、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? 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、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? 「你只要谨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灵,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、这事离开你的心;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。 你在 何烈山 站在耶和华-你 神面前的那日,耶和华对我说:『你为我招聚百姓,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,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,可以学习敬畏我,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。』 那时你们近前来,站在山下;山上有火焰冲天,并有昏黑、密云、幽暗。 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,你们只听见声音,却没有看见形象。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,就是十条诫,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。 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,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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