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 9:15-23
哥林多前书 9:15-23 当代译本 (CCB)
但是,我完全没有使用这权利,如今我谈这些事,并不是要你们这样待我。因为我宁死也不要让人抹杀我所夸耀的。 其实我传福音并没有什么可夸的,因为这是托付给我的任务,我不传福音就有祸了! 我若甘心乐意地传福音,就可以得奖赏;我若不甘愿,责任也已经委托给我了。 那么,我能得到什么奖赏呢?就是我可以把福音白白地传给人,不使用自己因传福音而应有的权利。 我虽然是自由之身,不受任何人支配,但我甘愿成为众人的奴仆,为了要得到更多的人。 面对 犹太 人我就做 犹太 人,为了要赢得 犹太 人。面对守律法的人,我这不受律法束缚的人就守律法,为了要赢得守律法的人。 面对没有律法的人,我就像个没有律法的人,为了要赢得没有律法的人。其实我并非在上帝的律法之外,我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。 面对软弱的人我就做软弱的人,为了要得软弱的人。面对什么人,我就做什么人,为了要尽可能地救一些人。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,为了要与人分享福音的祝福。
哥林多前书 9:15-23 新译本 (CNVS)
但这种权利,我一点也没有用过。我写这些话,并不是想叫人这样待我,因为我宁可死,也不让人使我所夸耀的落了空。我传福音原是没有可夸的,因我不能不传。如果不传福音,我就有祸了。如果我甘心作这事,就有赏赐;即使不甘心,这职责还是托付我了。那么,我的赏赐是甚么呢?就是我传福音时,叫人免费得着福音。这样,我就没有用过传福音可以享有的权利了。 我虽然自由,不受任何人管辖,但我自愿成为众人的奴仆,为的是要多得一些人。对犹太人,我就作犹太人,为了要得着犹太人;对律法以下的人,虽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,还是作了律法以下的人,为了要得着律法以下的人。对没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了没有律法的人,其实我不是在 神的律法以外,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,为了要得着没有律法的人。对软弱的人,我就成了软弱的人,为了要得着软弱的人。对怎么样的人,我就作怎么样的人;无论如何,总要救一些人。我所作的一切,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,好让我与别人同享福音的好处。
哥林多前书 9:15-23 中文标准译本 (CSBS)
但是,这些权利我一个也没有用过。我写这些并不是要人这样对待我,因为我宁愿死,也不愿意任何人使我所夸耀的落了空。 原来,就算我传福音,也没有可夸耀的,因为传福音的需要催逼着我;我如果不传福音,我就有祸了; 如果我自愿做这事,就有报偿;如果我不自愿,这任务也已经委托给我了。 那么,我的报偿到底是什么呢?就是:我传福音的时候,能免费地提供福音,好使我不会充分利用在福音工作上属自己的权利。 我诚然是自由的,不属于任何人,但我使自己成为所有人的奴仆,为了赢得更多的人。 对 犹太 人,我就成为一个像 犹太 人那样的人,为了赢得 犹太 人;对律法之下的人,虽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,我却成为一个像是在律法之下的人,为了赢得在律法之下的人; 对没有律法的人,我就成为一个像是没有律法的人那样,为了赢得没有律法的人——对神,我不是没有律法的,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。 对软弱的人,我就成为软弱的人,为了赢得软弱的人。对什么样的人,我就成为什么样的人,一定要拯救一些人。 并且我做这一切,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,好使我能成为在福音上一同有份的人。
哥林多前书 9:15-23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但这权利我全然没有用过。我写这些话,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,因为我宁可死也不让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。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耀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,若不传福音,我就有祸了。 我若甘心做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给我了。 这样,我的赏赐是什么呢?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,使人不花钱得福音,免得我用尽了传福音的权利。 我虽然是自由的,不受人管辖,但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,为赢得更多的人。 对 犹太 人,我就作 犹太 人,为要赢得 犹太 人;对律法以下的人,我虽不在律法以下,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为要赢得律法以下的人。 对没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,为要赢得没有律法的人;其实我在上帝面前,不是没有律法,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。 对软弱的人,我就作软弱的人,为要赢得软弱的人。对什么样的人,我就作什么样的人。无论如何我总要救一些人。 凡我所做的,都是为福音的缘故,为要与人共享这福音的好处。
哥林多前书 9:15-23 新标点和合本, 神版 (CUNPSS-神)
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。我写这话,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,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。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。 我若甘心做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。 既是这样,我的赏赐是什么呢?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,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。 我虽是自由的,无人辖管;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,为要多得人。 向 犹太 人,我就作 犹太 人,为要得 犹太 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我虽不在律法以下,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。 向没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,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;其实我在 神面前,不是没有律法;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。 向软弱的人,我就作软弱的人,为要得软弱的人。向什么样的人,我就作什么样的人。无论如何,总要救些人。 凡我所行的,都是为福音的缘故,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。